学生投诉政策
东德克萨斯浸会大学的政策是提供学生投诉程序,其中包括保存收到的正式书面投诉的记录. ETBU鼓励通过及时沟通来解决学生投诉,尽可能接近投诉发生的地点. 对东德克萨斯浸会大学有投诉的学生应该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问题.
如果学生对非正式过程的结果不满意, 然后应该提交正式的书面投诉. 希望在东德克萨斯浸会大学提交正式书面投诉的学生应填写并提交在线正式学生投诉表(见下文).
过程
东德克萨斯浸会大学的目标是以可接受的方式充分解决所有学生的投诉,避免正式的申诉程序. 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标,将采用以下程序.
- 正式的书面投诉可以通过在ETBU学生参与网页上提交完整的正式学生投诉表格来提交. 表格应完整填写,包括投诉的说明, 问题变得明显的日期, 以及对期望结果的描述. 学生参与办公室将记录信息,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表格的副本转发给相应的副校长采取行动.
- 副校长将在收到投诉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大学提供的电子邮件向学生发送书面确认.
- 副校长可以要求校长指派一个特别委员会或一个常设大学委员会对投诉进行裁决. 副主席或委员会将在副主席收到投诉后30个日历日内就投诉作出裁决. 副总统将通知, 书面形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投诉的学生, 合适的区域主管, 以及学生参与办公室的决定.
如果问题不能通过学生投诉流程内部解决, 学生可以向学校投诉 德州高等教育协调委员会.